结婚13年10年没有夫妻生活且生活费给的也少起诉离婚的话可以要补偿吗-唐培锋律师|法行宝
2026-03-19 婚姻家庭

结论:在您描述的情况下,起诉离婚时能否要求补偿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以及是否符合离婚损害赔偿或经济帮助的条件。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关于“10年没有夫妻生活”能否主张补偿

  1. 若因对方存在法定过错导致无夫妻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长期无性生活,您可在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 关键点:需证明无夫妻生活与对方过错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对方因外遇拒绝同房、因家暴导致您恐惧同房等)。
    • 证据建议:收集对方出轨证据(聊天记录、照片等)、家暴报警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
  2. 若双方均无过错,仅因感情破裂导致无夫妻生活
    法律未规定单纯因感情不和无性生活需补偿,但若对方存在其他过错(如长期冷暴力、拒绝履行夫妻义务),可能间接支持您主张感情破裂而离婚,但难以直接主张经济补偿。

二、关于“生活费给的少”能否主张补偿

  1. 若对方未履行法定扶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若对方长期拒绝支付基本生活费,导致您生活困难,您可要求其支付扶养费,并在离婚时主张经济帮助。

    • 经济帮助条件:
      • 您离婚后生活困难(如无住房、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 对方有负担能力。
    • 计算公式(参考司法实践):
      经济帮助金额 =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帮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
      例:若当地月最低保障为2000元,帮助期限2年,则补偿金额为2000×12×2=48000元。
  2. 若对方仅支付较少生活费,但未达到“生活困难”标准
    法律难以强制对方增加支付,但您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主张多分财产,以间接弥补经济不足。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若对方存在过错(如长期不履行家庭责任),法院可能酌情向您倾斜分割比例(如6:4或7:3)。

三、综合建议

  1. 优先协商: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离婚意愿及补偿方案,避免诉讼耗时耗力。
  2. 收集证据:重点收集对方过错证据(如出轨、家暴)、未履行扶养义务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
  3. 起诉策略:
    • 若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以“感情破裂+过错赔偿”为由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经济帮助;
    • 若双方均无过错,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重点争取财产多分和经济帮助。

最后提醒:离婚案件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当地司法实践判断,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如结婚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与我进一步沟通,以便制定更精准的诉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