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怎么写-侯佳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经济纠纷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请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可按以下要点撰写,我已结合实务经验为您梳理清晰框架:

  1. 明确请求权基础
    需在诉讼请求中直接援引《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 诉讼请求的完整表述模板

    请求判令:  
    1. 被告一(借款人)立即偿还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暂计至XX年XX月XX日为XX元,此后按XX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 被告二(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关键点:需将保证人列为第二被告,并明确其承担连带责任的性质。

  3. 需同步提交的证据清单

    • 主合同证据: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包含保证条款或单独保证合同)
    • 履行证据: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明资金交付事实
    • 保证关系证据:保证合同、担保函或借款合同中保证条款的签字页
    • 催告证据: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书面通知、短信、邮件等(证明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
  4. 实务风险提示

    • ⚠️ 保证期间问题:若未约定保证期间,依法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需在期间内主张权利
    • ⚠️ 保证范围问题:若保证合同约定仅对本金承担保证责任,则利息部分可能无法向保证人主张
    • ⚠️ 诉讼策略建议:建议同时起诉借款人和保证人,避免因仅起诉借款人导致保证期间经过而丧失对保证人的追偿权

如需进一步优化诉讼请求或准备诉讼材料,可直接向我提供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关键文件,我将为您定制完整诉讼方案。 在起草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保证期间的计算和保证范围的约定,这两个要素直接影响保证人责任的实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