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刘新民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合同纠纷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撤销的,但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赠与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通常不可撤销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这意味着,一旦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赠与人即放弃了任意撤销权,旨在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公信力,保护受赠人的合理期待。例如,若老张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赠与房产的合同,并进行了公证,那么老张之后就不能以改变主意为由撤销这份赠与。

二、法定可撤销情形

尽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原则上不能任意撤销,但在以下法定情形下,赠与人仍可行使撤销权: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实施了人身伤害、财产侵害等严重违法行为,赠与人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例如,小王将财产赠与朋友小赵后,若小赵为争夺更多财产而故意伤害小王致其重伤,小王即可撤销对小赵的赠与。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如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却未履行该义务,赠与人同样可以撤销赠与。比如,老张公证将财产赠与给其女儿小张,小张有经济能力却拒绝赡养老张,老张有权撤销该赠与。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受赠人应履行的特定义务,而受赠人未按约定履行时,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例如,甲赠与乙资金用于创办公益图书馆,并约定一年内完成建设并对外开放,若乙未按约定行事,甲即有权撤销赠与。

  4. 基于重大误解或欺诈订立的赠与合同:如果赠与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赠与人也可以申请撤销。

三、撤销权的行使与期限

  • 撤销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 若赠与合同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不受上述时间限制,赠与人可随时主张撤销。

四、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撤销权人成功撤销赠与后,有权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五、实际操作建议

  • 保留证据:赠与人若打算行使撤销权,需保留充分证据以证明撤销事由的存在,如医疗记录、警方报告、证人证言等。
  • 及时行使权利:赠与人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以免因超过期限而丧失权利。
  • 咨询专业意见:在行使撤销权前,建议赠与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综上所述,撤销已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并非易事,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