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给对方 对方负法律责任吗-马志军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虚开发票给对方,对方是否负法律责任”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税收法规和法律责任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对方是否负法律责任,取决于其行为性质

  1. 善意取得:

    • 如果对方在收到虚开发票时,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发票内容与实际相符,同时没有证据表明对方明知发票非法,那么对方通常不被视为恶意取得。但即便如此,对方也不得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已抵扣部分需依法追缴。若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发票或证明销售方已被查处,可准予抵扣。
  2. 恶意取得:

    • 如果对方明知发票是虚开的,或者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未知道,那么对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包括补缴已抵扣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对恶意取得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虚开金额的大小而定。

二、对方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对方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2. 虚开普通发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三、其他影响

  • 接受虚开发票还可能对对方的个人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包括被开除、解聘、列入黑名单以及限制从业资格等。

四、建议与总结

  •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我强烈建议对方在收到发票时,应仔细核对发票信息,确保发票的合法有效。如果发现发票存在虚开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拒绝接受该发票。
  • 同时,作为发票的开具方,您也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所有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总之,虚开发票给对方,对方是否负法律责任取决于其行为性质、发票类型、金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双方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