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投标公示期间对中标结果或评标过程有异议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撰写并提交您的异议书,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一、明确异议事项与依据
首先,您需要仔细梳理认为存在问题的具体方面,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同时,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这些证据可以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现场照片、视频、音频资料等。
二、撰写异议书
异议书应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异议人信息:包括您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您联系。
明确的异议事项:详细描述您对中标结果或评标过程的具体异议点,确保内容具体、清晰。
相关事实依据:列出您收集到的证据,并简要说明这些证据如何支持您的异议主张。
请求和主张:明确提出您希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处理您的异议,例如重新评标、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等。
加盖公章或签字:异议书应由您的单位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以确保异议的正式性和有效性。
三、提交异议书
提交时限: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您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请务必注意公示期的截止时间,以免错过提出异议的时机。
提交方式:异议书应直接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招标活动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向其提出异议同样有效。
接收证明:在提交异议书时,您可以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接收证明,或在回执上签字确认,以证明您已正式提交了异议。
四、后续跟进
等待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部分法规规定为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异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
暂停活动:在答复异议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暂停相关的招标投标活动,以避免可能的不公平现象。
不满意答复的处理:如果您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答复,您可以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常为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五、注意事项
以下是一个异议书的示例框架:
异议书
异议人:[您的单位名称] 地址:[您的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您的联系电话]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项目名称]中标公示的异议:
我单位对[项目名称]的中标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异议事项:
[详细描述您对中标结果或评标过程的具体异议点]
二、事实依据:
[列出您收集到的证据,并简要说明这些证据如何支持您的异议主张]
三、请求和主张:
[明确提出您希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处理您的异议]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异议书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此致 敬礼!
异议人:[您的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填写日期]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正确撰写并提交投标公示异议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