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送养-许乃义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收养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送养”的问题,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根据《民法典》(原《收养法》已纳入其中)的相关规定,以下五种情况是不能进行送养的:

  1. 生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如果未成年人的生父母中有一方还在世,且未经另一方同意,那么这一方是不能单独送养其子女的。这是为了保护子女的权益,确保送养决定是双方共同作出的。

  2.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同意: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自己不同意被送养,那么任何人都不得强行送养。这是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和自主权,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3. 未成年人的父母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无严重危害: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显然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只要他们并没有对该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危害,那么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不得将其送养的。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和亲情关系。

  4. 孤儿的其他监护人不同意:对于孤儿,如果还有其他监护人存在,并且这些监护人不同意送养,那么是不能进行送养的。这是为了确保孤儿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他们被随意送养。

  5.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但死亡一方父母不同意:在配偶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想要送养未成年子女,但死亡一方的父母不同意送养,那么也是不能进行送养的。这是为了尊重死亡一方的父母对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权益和感情。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