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置时办理扣押手续,一般确实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这是为了确保扣押手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见证人作为与案件无关的人员,全程在场可以客观记录扣押过程,防止任何可能的违规操作或误解。
具体来说,在办理扣押手续时,现场除了调查人员与被扣押财物持有人外,见证人的参与是重要的一环。他们见证调查人员依法开具《查封/扣押通知书》,并监督整个扣押过程,包括物品的登记拍照、逐项填写扣押物品清单,以及被扣押财物持有人和见证人完成签名捺印等步骤。
此外,扣押过程还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物品登记拍照开始,到扣押物品清单填写完毕,再到签名捺印结束,保证全过程录音录像不中断。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扣押全程有据可查,进一步增强扣押手续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调查人已经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上交涉案款,或者已经退缴违法所得,监察机关对此办理扣押手续时,属于非现场扣押,这种情况下就无需邀请见证人在场和同步录音录像。
总的来说,见证人在留置时办理扣押手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参与有助于确保扣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扣押手续的问题或疑虑,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