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诚意金条款的撰写需明确诚意金的性质、金额、支付方式、退还规则及违约责任,以下为具体条款设计要点及示例:
一、核心条款设计要点
定义与性质
需明确诚意金是“立约定金”还是“履约保证金”,避免与“定金”“订金”混淆。若为立约定金,可约定“乙方支付诚意金后,双方应在X日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适用定金罚则”;若为履约保证金,可约定“诚意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金额与支付方式
退还规则
违约责任
明确违约情形(如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信息)及赔偿范围(如直接损失、律师费等),避免模糊表述。
与其他条款的衔接
若诚意金后续转为定金、履约保证金或预付款,需在条款中注明转换条件及金额处理方式。
二、条款示例
《合同诚意金协议》
甲方(收款方):_________
乙方(支付方):_________
诚意金金额与支付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诚意金人民币___元(大写:___),于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后应出具收据。
诚意金性质
本诚意金为立约定金,用于担保双方在___年月日前签订《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诚意金处理规则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三、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合同类型(如购房、股权交易)或特殊需求,可进一步细化条款,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