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有血缘关系但不在一个户口本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或遗嘱而产生的,它并不完全依赖于户口本上的登记情况。也就是说,即使两个人有血缘关系但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他们仍然可能享有继承权。
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并不以是否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为继承的前提。
对于您提到的有血缘关系但不在一个户口本的情况,如果双方确实存在血缘关系,比如是直系血亲(如子女与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或旁系血亲(如叔侄、姑侄等),并且没有遗嘱或其他特殊情况排除其继承权,那么他们通常是有权继承相应遗产的。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继承权的确认和遗产的分配,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血缘关系,比如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同时,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还需要根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顺序和份额的规定来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有血缘关系但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享有继承权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