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什么作出-高建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侵权纠纷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判文书。具体来说,当有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保护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如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等。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相关证据和实际情况,在七十二小时内(情况紧急的,则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一旦人身安全保护令被作出,相关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护令可以包含多项措施,如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以切实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此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在失效前,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保护令。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也会给予训诫,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拘留。

总的来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而设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为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