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行为和虚假诉讼罪的区别-徐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刑事辩护
  1. 概念与性质上的区别

    • 虚假诉讼:主要指的是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利用诉讼权利,通过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或调解,进而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利用诉讼程序的表现,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范畴。
    • 虚假诉讼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这是一种具体的刑事犯罪行为,具有明确的刑法条文规制,需受刑法制裁。
  2. 行为特征与危害程度上的区别

    • 虚假诉讼:行为范围相对广泛,包括那些情节相对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虚假诉讼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干扰民事诉讼秩序,给对方当事人带来困扰和损失,但总体危害后果有限,通常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纠正和制裁。
    • 虚假诉讼罪:行为性质严重,不仅破坏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还可能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侵害,如财产损失、名誉受损等。其危害程度已达到需动用刑罚制裁的标准,体现了法律对这类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3. 法律后果与责任承担上的区别

    • 虚假诉讼:通常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若因虚假诉讼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行为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法律后果主要侧重于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
    • 虚假诉讼罪:一旦定罪,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还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这些法律后果体现了刑法对虚假诉讼罪的严厉惩治。
  4. 认定标准与构成要件上的区别

    • 虚假诉讼:在民事诉讼中,法官主要依据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和相关程序规定,判断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成分,如伪造证据、虚构事实等。其认定基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事实查明和证据审查,侧重于对诉讼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判断。
    • 虚假诉讼罪:认定需严格依据刑法的构成要件。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实施“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并达到“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程度。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提起的是虚假民事诉讼,仍希望或放任其行为发生。这些构成要件体现了刑法对虚假诉讼罪的严格界定和惩治标准。

在实际应用中,应准确区分虚假诉讼与虚假诉讼罪,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公正裁决。对于虚假诉讼行为,应依法予以打击和制裁,以维护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