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书下达后,付款的第一笔钱通常被称为“履行款”或“赔偿款”,其具体书写方式需根据判决书的实际内容和要求来确定。但一般来说,可以遵循以下几个步骤来书写:
明确收款方和付款方:
注明款项性质:
写明金额:
附注判决书信息:
保留付款证据:
例如,如果是一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的赔偿款,你可以在转账备注中这样写:“履行(2023)XX民初XX号判决书之赔偿款,金额XXX元”。
综上所述,判决书下达后付款的第一笔钱应明确收款方和付款方、注明款项性质、写明金额,并附注判决书信息,同时保留好付款证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