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以前得过精神病好了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当前的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个体户经营者办理个体户登记。这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的。这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指的是由于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人。
然而,如果您曾经患有精神病,但现在已经康复,并且能够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您是有资格办理营业执照的。在办理过程中,登记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审查您的民事行为能力,除非登记人员明知或线下办理时可由一般常识性判别。但为了确保顺利办理,我建议您在办理前可以准备一些证明您当前精神状态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材料,比如医疗机构的康复证明等。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办理营业执照不仅需要满足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还需要满足其他一系列的条件,比如有合法的经营场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等。同时,不同地区的登记机关可能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您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一下当地的登记机关,了解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总的来说,如果您已经康复并且能够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您是有资格办理营业执照的。但在办理前,我建议您先咨询一下当地的登记机关,了解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