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消的抗辩及法条规定-莫路添律师|法行宝
2026-03-15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抵消是指当双方互负债务时,可以依法或依约定将其债权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针对债务抵消的抗辩及法条规定,以下从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两个角度进行详细解析:

一、法定抵销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抗辩要点:

  1. 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这是抵销的基础,意味着存在两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若一方仅享有债权而不承担债务,或仅承担债务而不享有债权,则无法进行法定抵销。
  2. 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如均为金钱债务或交付同一种类、质量的货物。若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则无法进行法定抵销,但可通过约定抵销实现。
  3. 债务均已到期:未到期的债务不能进行法定抵销。若一方债务未到期,另一方不得主张抵销,但可等待债务到期后再行主张。
  4. 无禁止抵销的情形:包括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抚养债务)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若存在禁止抵销的情形,则不得主张抵销。

行使方式:

  • 任何一方均有权主张抵销,但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抵销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以确保其确定性和交易安全。

二、约定抵销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抗辩要点:

  1. 不要求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与法定抵销不同,约定抵销不要求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
  2.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抵销需体现契约自由原则,双方当事人需就抵销事宜达成合意。一旦达成一致,即使债务标的不同,也可进行抵销。

行使方式:

  • 通过双方协商,达成抵销的合意。一旦达成一致,即可进行抵销,无需通知对方或等待债务到期。

三、其他重要注意事项及抗辩策略

  1. 债务合法性:用以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合法存在的,非法债务不得主张抵销。若对方主张抵销的债务存在非法情形,可提出抗辩,拒绝抵销。
  2. 债务到期性:通常情况下,只有到期债务才能进行抵销。若对方主张抵销的债务未到期,可提出抗辩,要求等待债务到期后再行抵销。
  3. 特定物与种类物:如果双方债务的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特别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若对方主张此类抵销,可提出抗辩,拒绝抵销。
  4. 不得抵销的情形:
    •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侵权损害赔偿之债。若对方主张此类抵销,可提出抗辩,引用法律规定拒绝抵销。
    • 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不作为债务之间通常不得抵销。若对方主张此类抵销,可提出抗辩,说明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
    • 当事人明确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若对方主张抵销的债务存在此类约定,可提出抗辩,引用约定内容拒绝抵销。

四、实际应用指导

在实际操作中,若面临债务抵消的抗辩问题,建议采取以下策略:

  • 仔细审查债务性质:在主张抵销前,应仔细审查双方债务的性质、种类、到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禁止抵销的情形。若存在禁止抵销的情形或债务性质不符合抵销要求,则不得主张抵销。
  • 明确约定抵销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抵销的相关条款,包括抵销的条件、方式、时间等。这有助于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并确保抵销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及时主张抵销权利:若符合抵销条件,应及时向对方主张抵销权利,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抵销生效,从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债务抵消的抗辩及法条规定涉及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两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抵销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面临债务抵消的抗辩问题,可根据上述要点进行应对和策略制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