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的受案范围-张金荣律师|法行宝
2026-03-15 刑事辩护

渎职罪的受案范围主要涵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这些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了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并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下从一般规定和具体罪名两个层面详细阐述其受案范围:

一、一般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这些情形构成了渎职罪的一般受案范围:

  1. 造成人员伤亡:

    •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例如,在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由于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就可能构成渎职罪。
  2. 造成经济损失: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这通常涉及税务、财政、金融等领域的渎职行为,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大量税款流失的。
  3.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但如果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也可能构成渎职罪。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滥用职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
  4. 其他情形:

    •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明确情形外,其他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

二、具体罪名立案标准

除了上述一般规定外,渎职罪还包括多个具体罪名,每个罪名都有其特定的立案标准。以下列举部分常见罪名的立案标准:

  1. 滥用职权罪:

    • 人员伤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 经济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企业停产停业: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 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其他情形: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 玩忽职守罪:

    • 人员伤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 经济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 公共安全事件: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 疫情防控等特殊领域: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其他情形: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3.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绝密级: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 机密级: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 秘密级及情节: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处理渎职罪案件时,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立案标准进行判断。如果涉及具体案件或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