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并不单纯取决于是否提交了《谅解书》,而是需要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等多方面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谅解书》的作用
《谅解书》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与被害人(或其家属)就赔偿、道歉等事宜达成和解后,被害人出具的书面文件。它表明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理解与宽容,可作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如《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但并非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社会危险性是核心判断标准,包括是否可能逃避侦查、再犯新罪、干扰证人等。若犯罪情节轻微(如初犯、偶犯、过失犯罪)、已赔偿并取得谅解,且无社会危险性,取保概率较高;但若涉及暴力犯罪、多次犯罪或可能判处重刑,即使有谅解书,也可能被拒绝。
建议:若希望争取取保候审,除提交《谅解书》外,还需通过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论证符合法定条件,并强调无社会危险性。如有具体案件情况,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