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婚姻法5月10日生效的还有冷静期吗-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5-13 婚姻家庭

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关于冷静期的规定仍然保留。这里所说的“冷静期”主要指的是《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具体来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冷静期”,旨在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妥善处理的机会,避免冲动离婚。

因此,即使婚姻法有所修订,但关于冷静期的这一规定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仍然是有效的。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