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可以担任私企监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监事的任职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作为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对于监事的任职资格,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学校老师担任。
其次,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学校老师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要他们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如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并且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那么他们就可以被选举或任命为私企的监事。
综上所述,学校老师在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担任私企监事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