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可享受上限是多少-马颖秋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婚姻家庭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享受上限为每月3000元。具体说明如下:

  1. 扣除标准: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赵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 非独生子女:每月与兄弟姐妹分摊3000元,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2. 被赡养人范围:包括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 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需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可以均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1500元。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申报要求:需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温馨提示:该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若您有具体分摊情况或特殊家庭结构需要进一步分析,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