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标准是周岁满60岁吗-韦红露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标准是否是周岁满60岁”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是的,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的标准是被赡养人需要年满60周岁。具体来说,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是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

关于扣除标准,这里也为您详细说明一下:

  1. 扣除主体:

    • 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 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那么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以作为扣除主体。
  2. 扣除标准:

    • 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则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从2023年1月1日起,扣除标准有所调整。独生子女的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的则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3. 分摊方式:

    • 非独生子女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计算时间: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5. 留存资料:

    •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填报相关信息,如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
    • 如果有共同赡养人的,还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

另外,关于您可能关心的其他问题,比如父母中是否需要两位都满60岁才能享受扣除,答案是不需要,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同时,赡养公婆、岳父母是不可以享受这一扣除政策的,因为被赡养人仅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