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城市户口要迁农村是不是此人不能是某公司的法人”这一问题,我需要从两个方面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户口迁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户籍迁入农村并不直接等同于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即使户口已经迁入农村,但如果没有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议定程序接纳,那么此人仍然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一判例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取得,不仅仅依赖于户籍的迁移,还需要得到集体经济组织的认可和接纳。
其次,关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问题。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也有一些限制情形。这些限制情形主要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满未逾一定年限、对破产或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负有个人责任且未逾一定年限、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等。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并没有明确规定城市户口迁入农村的人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综合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城市户口迁入农村,并不直接导致此人不能担任某公司的法人。是否能够担任公司法人,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存在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情形。而户口迁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关系,并不直接影响其担任公司法人的资格。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