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2025-李宝建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婚姻家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2025年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依然遵循“婚后所得共有”的原则,以下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和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涵盖了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因工作获得的收入,无论是月工资、年终奖金,还是兼职工作的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每月的工资和妻子的年终奖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包括夫妻共同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利润,以及投资股票、基金、房产等所获得的增值和租金收入。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扣除成本和税费后的净利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期间实际取得或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作家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所获得的稿费,或者发明家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专利许可费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比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日常生活需要: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自主决定。

  • 非日常生活需要: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且第三人善意取得,则另一方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可以要求擅自处理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三、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民法典》允许夫妻通过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关于财产归属的书面协议,并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夫妻可以通过约定来改变法定财产制,实现财产的个性化安排。

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如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等,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部分财产是对个人身体伤害的补偿。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使用的剃须刀、化妆品等,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部分财产是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需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比如,一方因继承或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实际应用中的建议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双方的权益和意愿。以下是一些实际应用中的建议:

  1. 明确财产归属:在婚前或婚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2. 保留相关证据: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产权证书、遗嘱或赠与合同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3.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遇到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涉及企业股权、房产增值等,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来说,2025年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依然遵循“婚后所得共有”的原则,同时尊重个人财产权利。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双方的权益和意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