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委托书怎么写-杨娟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行政纠纷

上庭委托书(即授权委托书)的撰写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下是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参考:

一、核心要素

  1. 委托人信息
    •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需与身份证件一致)。
  2. 受托人信息
    •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若受托人为律师,需注明执业机构及证号)。
  3. 委托事项
    • 明确具体诉讼阶段(如一审、二审、执行等)及委托内容(如代为起诉、应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调解、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
  4. 委托权限
    • 一般授权:代为提交材料、签收文书、出庭陈述事实等基础性权利。
    • 特别授权:需明确列明(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未列明的视为未授权。
  5. 委托期限
    • 注明起始日期(如“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终结之日止”)。
  6. 委托人签字/盖章
    • 自然人需亲笔签名并捺手印;法人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模板参考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X,性别,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受托人:XXX,性别,民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若为律师,注明: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

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与XXX(对方当事人)关于XXX(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委托XXX作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

  1. 代为提交、签收法律文书;
  2. 代为出庭陈述事实、参加辩论;
  3. 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根据实际需求选择)。

委托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程序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XXX
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1. 真实性:委托书内容需真实,不得虚构或隐瞒事实。
  2. 明确性:权限范围需清晰,避免使用“全权代理”等模糊表述(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一般授权)。
  3. 合法性:委托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为法人,需符合公司章程或内部决策程序。
  4. 提交要求:需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有具体案件或特殊需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协助完善委托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