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三的钱怎么判断为夫妻财产-李志刚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婚姻家庭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的,该赠与行为一般可被认定为无效,所赠与的财产可被判断为夫妻共同财产,原配一方有权要求返还。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背景与依据

  1.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赠与行为的效力: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通常被视为无权处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单方赠与行为,一般被认定为无效。

二、判断为夫妻财产的具体情形

  1. 赠与财产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或获得的,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那么这些财产显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这些财产赠与“小三”,原配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2. 赠与行为未经另一方同意:

    •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 在这种情况下,原配一方可以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所赠与的财产。
  3. 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 赠与“小三”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还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这种赠与行为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三、实际操作与建议

  1. 收集证据:

    • 如果发现一方有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原配一方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赠与合同等。
    •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以及所赠与财产的性质和来源。
  2. 协商或诉讼:

    • 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原配一方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返还所赠与的财产。
    • 如果协商无果,原配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返还财产。
  3. 注意诉讼时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 因此,原配一方应在发现赠与行为后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权。

总结来说,给“小三”的钱如果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那么该赠与行为一般可被认定为无效,所赠与的财产可被判断为夫妻共同财产。原配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这些财产,并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