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函中不可竞争费为0 可以废标吗-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合同纠纷

关于“投标函中不可竞争费为0,是否可以废标”的问题,结论如下:

  1. 不可竞争费的定义与性质:

    • 不可竞争费通常指的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既定标准或金额计取的费用,这些费用往往与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等关键要素紧密相关,不允许投标人通过竞争方式降低或取消。
    • 如果投标函中将不可竞争费设置为0,这明显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因为不可竞争费是招标文件中的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守。
  2. 废标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如果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可竞争费的设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或宣布其投标无效。
    • 废标是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采取的一种处理方式。将不可竞争费设为0,通常会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未响应,从而构成废标的理由。
  3. 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 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会仔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不可竞争费的设置。如果发现投标函中将不可竞争费设为0,评标委员会很可能会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或废标。
    • 此外,即使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将不可竞争费设为0会导致废标,但根据招标投标法的原则和精神,以及不可竞争费的性质和目的,招标人也有权基于合理判断宣布此类投标无效。
  4.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对于投标人而言,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不可竞争费的设置。避免因疏忽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无效或废标。
    • 对于招标人而言,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可竞争费的计算标准和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在评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投标函中将不可竞争费设置为0,通常会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未响应,从而构成废标的理由。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确保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