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二审提交新证据的法律规定-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行政纠纷

在二审中提交新证据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时间、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释:

  1. 新证据的定义与范围

    • 民事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主要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如书证、物证等,或者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如档案材料等。
    • 刑事诉讼: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物证、书证或新的证人证言,以及一审中未出示、未质证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
    • 行政诉讼:涵盖一审中应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一审中依法申请调取但未获准许或未取得的证据,以及原告或第三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
  2. 新证据的提出时间

    •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
    • 若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则应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若人民法院通过组织证据交换进行审理前准备,证据交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3. 新证据的采纳条件

    • 新证据必须经过开庭举证、质证,才能作为改变案件定性量刑的依据。
    • 若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必要时,可以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4. 新证据的使用限制

    • 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新证据的相关性和重要性,来决定是否采纳以及如何使用。
    • 为避免诉讼过分迟延和司法资源浪费,法院会对新证据的提出和使用进行合理限制。
  5. 逾期提供证据的后果

    • 若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且不属于新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将责令其说明理由。
    • 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能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但予以训诫、罚款。

法律依据:

  • 二审提出新证据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具体条款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等,对二审中新证据的提出、采纳和使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议:

  • 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新证据时,应确保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定义和范围。
  •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出新证据,避免逾期提供。
  • 了解并遵守法院对新证据采纳的条件和使用限制,确保新证据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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