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后又撤案属于行政行为吗 可以起诉行政诉讼吗-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行政纠纷

诈骗立案后又撤案不属于行政行为,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起诉行政诉讼。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诈骗立案与撤案的性质

  1. 立案与撤案的刑事司法属性:

    • 诈骗案件的立案与撤案,是公安机关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的行为。立案是公安机关对犯罪事实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决定开始刑事侦查的程序。
    • 撤案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不成立、证据不足或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等情形时,依法决定终止刑事侦查的程序。
  2. 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的区别:

    •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它通常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 刑事司法行为则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等职权的行为。

二、为何诈骗立案后又撤案不属于行政行为

  • 诈骗立案与撤案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行为,它们直接关联到刑事案件的侦查与处理,而非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 行政行为通常涉及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直接设定、变更或消灭,而刑事司法行为则主要关注犯罪事实的查明与刑事责任的追究。

三、关于起诉行政诉讼的可能性

  1.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行政诉讼主要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
    • 它通常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
  2. 诈骗撤案与行政诉讼的不相关性:

    • 由于诈骗撤案是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因此它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如果当事人对撤案决定有异议,应当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复议、申诉等途径寻求救济,而非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四、特殊情况下的救济途径

  • 如果撤案决定存在错误或违法情形:当事人可以向作出撤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查案件并作出正确决定。
  • 如果撤案决定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当事人还可以考虑通过国家赔偿等途径寻求救济。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赔偿通常针对的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总结来说,诈骗立案后又撤案不属于行政行为,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起诉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撤案决定有异议或认为其合法权益受损,应当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复议、申诉或国家赔偿等途径寻求救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