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十几年后一般不能仅以对方曾经出轨且已获谅解为由要求其净身出户,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存在一定转机。 以下是详细分析:
- 从一般法律原则角度
-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规定一方出轨且另一方谅解后,经过十几年就可以要求出轨方净身出户。“净身出户”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放弃全部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遵循公平、平等,同时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考虑一方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
- 仅仅基于十几年前对方出轨且当时已经谅解这一情况,在多年后提出离婚并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据。因为法律更注重当下的实际情况以及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等因素来综合判断财产分割。
- 从特殊情况角度
- 存在新的过错行为:如果在十几年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方又出现了新的严重过错行为,比如再次出轨且情节严重、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并且这些行为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有可能实现近似“净身出户”的效果。但这也需要无过错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过错方的这些行为,例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
- 存在财产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十几年前出轨事件发生后,签订了相关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如果一方再次出现某些不当行为(包括再次出轨等),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净身出户。并且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在符合协议约定条件时,无过错方可以依据该协议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