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治骗购外汇 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什么罪名-宋子明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刑事辩护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涉及的罪名,主要是骗购外汇罪。以下是对该罪名的详细解析:

一、骗购外汇罪的基本定义

骗购外汇罪,是指以欺骗手段获取外汇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损害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和金融安全,因此被法律所严厉禁止。

二、骗购外汇罪的定罪与判刑标准

  1. 一般情形:
    • 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
    • 重复使用上述凭证和单据;
    • 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且数额较大的。

对于上述情况,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金。

  1.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 若骗购外汇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比例为骗购外汇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
  2.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对于骗购外汇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比例同样为骗购外汇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

  • 单位犯骗购外汇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个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从重处罚情形

  • 若行为人伪造、变造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并用于骗购外汇,将依法从重处罚。
  • 明知他人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的,也将以共犯论处,并从重处罚。

五、法律后果与建议

骗购外汇罪是一项严重的经济犯罪,其法律后果严重,不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还可能被处以高额罚金或没收财产。因此,我强烈建议所有个人和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任何形式的骗购外汇行为。

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骗购外汇罪的相关问题,或者对此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