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作危险驾驶罪初犯 什么叫危险驾驶罪累犯-王晴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刑事辩护

危险驾驶罪初犯和危险驾驶罪累犯是刑法中针对危险驾驶罪的不同量刑情节,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次数和量刑轻重。以下是具体解释:

1. 危险驾驶罪初犯

定义:
初犯是指第一次因危险驾驶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包括以下情形: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后果:
初犯通常适用较轻的刑罚,具体包括:

  • 拘役(1个月至6个月)
  • 罚金(金额由法院根据情节裁定,通常为1000元以上)
  • 可能附加缓刑(若符合缓刑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

示例:
张某第一次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20mg/100ml),未造成事故,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初犯,可能被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3000元,并适用缓刑。

2. 危险驾驶罪累犯

定义:
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危险驾驶罪的情形。需注意:

  • 危险驾驶罪本身最高刑为拘役(6个月),不满足累犯中“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条件,因此严格来说,危险驾驶罪本身不构成累犯。
  • 但若行为人曾因其他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危险驾驶罪,则可能被认定为累犯,需从重处罚。

法律后果:
若符合累犯条件,量刑时会从重处罚,具体表现为:

  • 拘役期限可能接近上限(如5-6个月);
  • 罚金金额提高;
  • 一般不适用缓刑。

示例:
李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虽危险驾驶罪本身不构成累犯,但法院可能因其前科从重处罚,判处拘役5个月、罚金5000元,且不适用缓刑。

3. 特殊情形:多次危险驾驶

若行为人多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如多次醉驾),虽不构成累犯,但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从而从重处罚。例如:

  • 曾因醉驾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后,再次醉驾的;
  • 醉驾同时存在无证驾驶、逃逸等加重情节的。

法律建议

  1. 初犯:若符合缓刑条件,可积极争取缓刑,避免实际监禁;同时应深刻反省,避免再次违法。
  2. 累犯或多次违法:需做好从重处罚的心理准备,并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宽情节(如自首、立功)。
  3. 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超速等行为;若需饮酒,提前安排代驾或公共交通。

如有具体案情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细节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