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付款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的表述,可以参考以下条款设计,既体现协商自由,又确保条款明确性:
基础表述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时间、比例、条件及支付方式等)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安排,通过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细化协商范围(可选)
若需进一步明确协商边界,可补充:
“付款方式的具体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争议解决兜底条款
为避免协商僵局,可增加:
“若双方在付款方式协商中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提前XX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如XX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付款方案建议,双方应予以合理考虑。”
注意事项:
示例完整条款: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分期比例、时间节点及支付条件)由双方根据项目进度协商确定,并以《付款计划表》(附件一)形式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5.2 如双方对付款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可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或共同委托XX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付款建议方案,双方应在收到方案后10日内反馈是否采纳。”
如需进一步调整条款细节或针对特定交易场景(如建设工程、国际贸易)设计付款方式,可直接向我说明具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