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形认定工伤-倪海杰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工伤的认定情形主要包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两大类。以下是对这两类情形的详细解释: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 解释:这里的“工作时间”不仅指正常的工作时间,还包括加班加点的时间以及完成临时交办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则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指的是与工作任务、工作环境等直接相关的因素导致的身体伤害。
    • 实例:比如,一名工厂工人在上班时操作机器受伤,这就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解释:“预备性工作”指的是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如搬运、备料等;“收尾性工作”则包括工作后的清理、安全贮存等。这些工作虽然不是直接的生产任务,但与工作紧密相关,因此受到的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
    • 实例:比如,一名工人在下班后收拾工具时不慎被砸伤,这就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解释:这里的伤害必须与履行工作职责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比如,商场保安在制止盗窃时被小偷打伤,这就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
  4. 患职业病:

    • 解释:职业病是指因接触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这些疾病通常是由于长期在特定的职业环境中工作而导致的,如煤矿工人患尘肺病。职业病需要经过专门的诊断机构确诊后,才能认定为工伤。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 解释:“因工外出”指的是受单位指派或工作需要在外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比如,销售人员外出参加商务洽谈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这就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情形。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解释:“上下班途中”包括正常上下班以及加班加点后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则是指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中,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比如,职工下班回家路上被闯红灯的汽车撞倒,且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这就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解释: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必须同时满足,且疾病必须是突发性的。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么这种情况应视同工伤。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 解释:无论是否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只要职工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而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都应视同工伤。比如,职工下班途中救火受伤,这就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 解释: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对退役军人的一种特殊照顾和保障。

总结与建议:工伤认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工伤认定的问题,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