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办理离婚证的手续-魏修立律师|法行宝
2026-03-07 婚姻家庭

诉讼离婚后,若双方希望办理离婚证(实际上,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通常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但若您指的是在诉讼离婚后,双方希望以协议离婚的形式再确认一次,并获取离婚证,那么以下流程适用),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协议离婚的登记手续,这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一、申请

  1. 准备材料:

    • 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双方需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 双方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若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或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应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 共同申请:夫妻双方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则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再次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双方确实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协商一致。

五、登记(发证)

若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离婚手续完成。

特别说明:

  •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诉讼离婚后并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
  • 若双方希望以协议离婚的形式再确认一次,并获取离婚证,那么必须确保双方确实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协商一致。
  • 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