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您仅投保交强险且他人碰了您的车的情况下,能否获得赔偿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对方全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您的车辆损失应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交强险或商业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若对方未投保或逃逸,您可通过向己方交强险申请“无责代赔”(限额100元财产损失),超出部分需通过诉讼向对方追偿。
若您全责:交强险的赔偿对象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因此您的车辆损失无法通过己方交强险获得赔偿。此时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或通过商业车损险(若已投保)理赔。
若双方均有责:交强险按责任比例赔偿对方损失(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但您的车辆损失仍需通过对方交强险或商业险赔偿。若对方保险不足,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关键提示: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需要分析(如事故责任比例、损失金额等),可直接向我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