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关于调解是第几条-王永刚律师|法行宝
2026-03-07 行政纠纷

关于《民事诉讼法》中调解的相关条款,主要集中于第八章“调解”部分,具体涉及多个法条,但若要指出一个核心或起始性的条款,通常是第九十三条,该条款对调解的原则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以下是关于调解在《民事诉讼法》中的详细解释:

  1. 调解的原则与适用范围(第九十三条):

    •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这一条款明确了调解的基本原则,即自愿、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并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
  2. 调解的程序与要求(第九十四条至第九十七条):

    • 第九十四条:规定了调解的开始方式,可以由审判员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单独审理或者共同审理。
    • 第九十五条:强调了调解的保密性,即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同时调解协议的内容也不公开,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九十六条:明确了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第九十七条:规定了某些特定情况下,调解协议可以即时履行或者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此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 调解的效力与后续处理(第九十八条至第九十九条):

    • 第九十八条:强调了调解书与其他法律文书的同等效力,即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第九十九条:规定了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的情形。

法律背景与建议:

  • 调解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同时减轻法院的审判负担。
  •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同时尊重对方的权益,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如果调解成功并达成协议,双方应认真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以维护自己的信誉和法律的尊严。
  • 如果调解未成功或一方反悔,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判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遇到的法律后果:

  • 如果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可能会给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带来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 如果调解未成功或一方反悔,案件将进入审判程序,这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如有任何关于调解或民事诉讼的其他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