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是抽象危险犯吗-谭承琦律师|法行宝
2026-03-07 侵权纠纷

高空抛物罪不属于抽象危险犯,而应被认定为情节犯。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阐述:

一、抽象危险犯与情节犯的概念区分

  1. 抽象危险犯:指行为本身因包含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立法上“拟制”了这种危险性,无需司法上再就具体个案判断是否存在实际危险。例如,某些犯罪行为一旦实施,即被视为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抽象的危险,不论是否实际造成了损害。

  2. 情节犯:以“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作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类型。除了行为本身,还需考量其他情节因素,如行为的动机、手段、后果等,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二、高空抛物罪的法律性质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高空抛物罪的成立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

  1. 非抽象危险犯:

    • 高空抛物罪的成立并非仅仅因为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如果仅仅因为行为本身具有危险性就构成犯罪,那么将忽略了对具体情节的考量,这与抽象危险犯的特征不符。
    • 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需综合考虑抛物的种类、时间、地点、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例如,抛掷重物、在人员密集场所抛掷物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情节,都会影响对“情节严重”的判断。这与抽象危险犯无需具体判断危险是否存在的特征明显不符。
  2. 属于情节犯:

    • 高空抛物罪的成立不仅取决于行为本身,还需考量行为的各种情节因素。这些情节因素共同构成了“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使得高空抛物罪的成立更加灵活且符合实际情况。
    • 例如,如果高空抛物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并未造成实际损害,且抛掷的物品较轻、抛掷地点人员稀少等,那么可能不构成“情节严重”,从而不构成高空抛物罪。反之,如果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那么则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三、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高空抛物行为的各种情节因素,以确定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例如,法院会考虑抛掷物品的种类、重量、抛掷高度、抛掷地点的人员密度、是否造成了实际损害等因素。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对高空抛物行为危险性的评估标准,也体现了高空抛物罪作为情节犯的特征。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罪不属于抽象危险犯,而应被认定为情节犯。这一结论既符合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方式。在处理高空抛物案件时,司法机关应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因素,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和有效执行。

建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其可能构成的犯罪性质。同时,在面临高空抛物纠纷时,应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关于高空抛物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