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可不可以在生活的本地起诉离婚-潘竤蒽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外来人口是否可以在生活的本地起诉离婚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婚姻登记政策。根据国务院最新修订并于2025年5月10日起正式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已经实现了“全国通办”,这意味着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是可以在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然也包括离婚登记,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

具体来说,如果您和您的配偶都是外来人口,但目前在某个城市居住,并且想要在该城市办理离婚登记,那么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共同到场: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 有效身份证件:双方需要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需要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4. 离婚协议书:双方需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 证件照:双方需要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您就可以在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条例实施后,离婚冷静期制度依然有效,流程未变。即自受理申请次日起计算30日内为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确认离婚意愿后,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