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是什么-陈国平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行政纠纷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是确保诉讼文书准确、及时送达的重要文件,它详细记录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以便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在诉讼过程中能够顺利地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以下是对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的详细解释:

一、重要性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在诉讼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法律文书的准确、及时送达,从而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果送达信息不准确或过时,可能会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进而影响诉讼进程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填写内容

  1. 基本信息:

    • 当事人姓名/名称:自然人应填写本人身份证上的全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填写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称。
    • 证件类型及号码:自然人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联系电话:应填写能随时联系到当事人的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包括区号和座机号码(如有)。建议填写多个号码,以确保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能及时联系到当事人。
    • 电子邮箱:提供一个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用于接收电子版的法律文书或通知。确保该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且当事人会定期查看。
  2. 送达地址:

    • 收件人姓名:如果送达地址是本人的,则填写自己的姓名;如果是委托他人代收,则填写代收人的姓名。
    • 详细地址:填写能够确保诉讼文书准确送达的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门牌号等详细信息。该地址可以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能够收到邮件的其他地址。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填写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 邮政编码:对应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要准确填写,以便邮政部门准确投递,加快邮件的处理速度。
  3. 送达方式选择:

    • 直接送达:指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将诉讼文书交付给当事人。选择此项时,需确认自己能够及时接收法院直接送达的文书。
    • 邮寄送达:法院通过邮政机构将诉讼文书寄送至当事人填写的送达地址。选择邮寄送达时,要确保送达地址有人接收邮件,以免文书被退回。
    • 电子送达: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选择电子送达时,需填写准确的电子送达地址,并确保该方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注意事项

  1. 确认与声明:在确认书下方通常会有一段需要当事人签字并声明的文字,表明当事人已确认上述填写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且同意按照该地址接收相关法律文书。请仔细阅读后签字或盖章。
  2. 附件要求:根据具体要求,可能需要附上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
  3. 提交方式:确认书填写完毕后,应根据要求提交给相应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提交方式可能是邮寄、电子邮件或亲自送达等。
  4. 保持更新:如果当事人的联系方式或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告知相关机构或对方当事人,以避免因无法送达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示例模板

以下是一个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的示例模板,供您参考:

---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 一、基本信息


当事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区号+座机号码/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 二、送达地址


收件人姓名: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门牌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 三、送达方式选择


□ 直接送达
□ 邮寄送达
□ 电子送达(电子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

## 四、确认与声明


本人(本单位)确认以上填写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同意按照上述地址接收相关法律文书。如有变更,将及时书面通知贵机构/对方当事人。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调整上述模板内容。如果您在填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