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程翠红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刑事辩护

受贿罪属于职务犯罪中的贪污贿赂犯罪类型。以下是对受贿罪的详细解析,帮助您更全面地理解这一犯罪类型: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1. 法律定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行为。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以受贿罪论处。
  2. 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即公职人员应保持的公正无私、清正廉洁的品质。
    • 主观要件: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过失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 客观要件: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财物包括金钱、物品及其他财产性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会员服务、旅游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一个阶段,即可认定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二、具体犯罪行为类型

  1. 索取型受贿(索贿):

    • 国家工作人员主动向请托人索要财物,不论是否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均构成受贿罪。索贿行为因其主观恶性更严重,情节更恶劣,社会危害性更大,《刑法》明确规定对其从重处罚。
  2. 收受型受贿:

    • 国家工作人员被动接受他人主动给予的财物,并承诺、实施或已经为他人谋取利益。例如,企业为获得政策扶持资金申请关照而送给官员现金,官员收受后即使未实际完成审核工作,也构成受贿罪。
  3. 斡旋受贿: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从中索取或收受财物。
  4. 事后受贿:

    • 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只要证明存在离职后给予财物的约定,即可认定构成受贿罪。
  5. 商业受贿(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的价格与请托人进行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交易,从而收受贿赂。

三、法律后果与量刑标准

  • 法律后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及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受贿罪参照此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进行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 若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或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特定情形,人民法院可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四、社会影响与治理

  • 社会影响:

    • 受贿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它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 治理措施:

    • 为了有效打击受贿罪,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等。

总结与建议:

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其行为模式多样,法律后果严厉。国家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远离受贿行为。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受贿罪的认识和监督,共同维护国家的廉洁形象和法治秩序。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受贿罪的相关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