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操纵证券期货罪包含过失犯罪吗-孙燕青律师|法行宝
2026-03-02 刑事辩护

刑法中的操纵证券期货罪不包含过失犯罪,该罪仅由故意构成。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一、操纵证券期货罪的主观方面

操纵证券期货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此罪,因为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在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中,由于市场行为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过失行为很难达到操纵市场的程度,也不符合该罪的立法本意。

二、操纵证券期货罪的客观行为

操纵证券期货罪的客观行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这种行为通过集中资金、持股或持仓的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操纵,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2.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这种行为通过串通他人,以约定的方式相互交易,制造虚假的交易繁荣景象,误导其他投资者。

  3.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这种行为通过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或者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制造虚假的交易记录,影响市场价格。

  4.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这种行为通过频繁或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制造虚假的交易活跃假象,误导其他投资者。

  5. 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这种行为通过散布虚假或不确定的信息,影响投资者的决策,进而操纵市场。

  6. 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这种行为通过公开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影响市场情绪,然后进行反向交易,从中获利。

三、法律后果与辩护要点

如果行为人被指控犯有操纵证券期货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在辩护过程中,律师会重点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即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过失或者无知,那么就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罪。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证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往往具有较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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