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银行业务收了中介费说是赃款怎么办-丁祎律师|法行宝
2026-03-02 刑事辩护

若您因从事银行业务收取的中介费被认定为赃款,需分情况处理,核心结论如下:

  1. 若您对资金性质不知情
    根据《刑法》第191条及司法解释,洗钱罪的构成需以“主观明知”为前提。若您在收取中介费时对资金来源(如是否为贪污、诈骗等犯罪所得)完全不知情,且无合理理由应当知情,则不构成洗钱罪。但需注意:

    • 举证责任:您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无主观故意(如合同、沟通记录、资金流向说明等),否则可能面临“推定明知”的风险。
    • 行政责任:即使不构成犯罪,若资金确属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可能依据《反洗钱法》采取冻结、扣押等措施,您需配合调查并说明资金合法性。
  2. 若您明知资金为赃款仍收取
    若您在收取中介费时明知资金来源于犯罪活动(如客户明确告知或资金特征异常),仍通过提供账户、协助转移等方式掩盖资金性质,则可能构成洗钱罪。此时需承担:

    •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民事责任:若资金涉及被害人损失,您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应对建议

    • 立即自查:梳理资金来源、合同条款、沟通记录等证据,评估自身是否知情及参与程度。
    • 主动配合调查:若已被公安机关传唤或账户被冻结,应如实说明情况,避免隐瞒或伪造证据。
    • 咨询专业律师:洗钱罪案件涉及刑事风险,需由律师协助分析证据、制定辩护策略(如主张无主观故意、证据不足等)。
    • 协商退赔:若资金确属赃款且您无主观故意,可与公安机关协商退赔以争取从轻处理。

提示:洗钱罪的认定需严格审查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信息,以便进一步分析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