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有哪些情形 交警可依法扣除机动车驾驶证-惠开永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交通事故

驾驶人在以下情形下,交警可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因违法行为扣留驾驶证的情形

  1. 酒后驾驶: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若再次饮酒后驾驶,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 非法交由他人驾驶:

    • 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或将机动车交给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人驾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3. 超速驾驶:

    •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4. 驾驶不合格车辆:

    •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制报废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驾驶证。
  5.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6. 使用伪造、变造或他人驾驶证:

    • 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或使用他人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欺诈性质,严重违反交通法规。交警有权扣留涉事的驾驶证,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7. 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要求其参加学习和考试。

二、因执法需要扣留驾驶证的情形

  1. 执行职务判断:

    •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2.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或相关证件:

    • 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交警有权扣留驾驶人的驾驶证,直至其提供相应证件或补办相关手续。
  3.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若继续驾驶机动车,交警将再次扣留其驾驶证,并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三、其他特殊情形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撤销其驾驶证,并可能扣留其驾驶证以进行进一步调查。
  • 特定时间内的限制:

    • 因交通违章行为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的,或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均属于可扣留驾驶证的情形。

法律建议:

  • 驾驶人在日常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避免触发上述扣留驾驶证的情形。
  • 若驾驶证被扣留,驾驶人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配合处理,及时提供相应证件或补办相关手续,以尽快恢复驾驶资格。
  • 如果驾驶人认为交警的扣留行为不合法或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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