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领养我们国家的福利院小孩后弃养是违法吗-顾晨骋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婚姻家庭

外国人领养中国福利院小孩后弃养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1. 违反中国收养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关于收养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意味着养父母对养子女负有与亲生父母同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若养父母弃养,即未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2. 违反国际收养程序要求
    中国对涉外收养有严格程序,需通过省级民政部门登记并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关系成立后,若养父母弃养,不仅违反中国法律,还可能违反其本国法律(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均要求养父母履行长期抚养义务)。此外,弃养行为可能导致收养被撤销,孩子可能被送回中国福利院,相关程序需通过中国法院或民政部门处理。

  3. 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养子女有权要求养父母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必要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刑事责任:若弃养导致养子女重伤、死亡或生活无着,可能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 行政责任:涉外收养中,弃养行为可能被记录在收养档案中,影响养父母未来再次收养或入境中国的资格。

建议:若遇到此类情况,可向中国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由相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养父母责任。同时,可联系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寻求国际收养纠纷的协助。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