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未拘役期间开车属于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再次构成醉驾,则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若在吊销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一处罚针对的是“无证驾驶”行为,与醉驾本身的刑事处罚是分开的。
再次构成醉驾的刑事处罚
若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根据司法解释,此时属于“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从重处罚情节,可能面临拘役(1-6个月)、罚金,且无法适用缓刑。例如,若首次醉驾未被拘役(如因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但再次醉驾,则刑事处罚将更严厉。
特殊情形:首次醉驾未被吊销驾驶证?
若首次醉驾因情节轻微(如酒精含量略超标准、无事故、认罪态度好等)未被吊销驾驶证,仅被暂扣6个月并罚款,那么在暂扣期间开车属于“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同样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和十五日以下拘留。但若暂扣期满后恢复驾驶资格,则不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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