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缓刑后五年后又犯罪是不是累犯-潘竤蒽律师|法行宝
2026-02-27 刑事辩护
  1. 判处缓刑后五年后又犯罪,一般不属于累犯。

详细分析:

  • 累犯的定义及构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况。构成累犯需满足以下关键要素:

    1. 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 前后罪都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 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 缓刑的性质及执行方式: 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若考验期满且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则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缓刑与累犯的关系:

    1.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此种情况下,由于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因此不构成累犯。
    2.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 缓刑考验期满且期间未违反规定时,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因此,当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即使该犯罪发生在前罪判决后的五年内,也不符合累犯构成中“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故不构成累犯。
  • 举例说明: 例如,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满后2年内,甲又因抢劫罪被起诉。在此情况下,由于甲之前的盗窃罪是适用缓刑,且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因此甲此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1.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因发现漏罪而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且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的,则可能构成累犯。例如,乙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满后被发现还有未判决的诈骗罪,法院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若乙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新罪,则可能构成累犯。

总结:

判处缓刑后五年后又犯罪,一般不属于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满足累犯构成中“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然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因发现漏罪而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且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的,则可能构成累犯。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