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责任-王冲律师|法行宝
2026-02-25 侵权纠纷

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责任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下是对这三方面责任的详细解释:

1. 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污染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其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责任形式包括:

  • 赔偿损失:污染者需对受害人因环境污染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和财产损失(如农作物减产、房屋损坏等)进行全额赔偿。赔偿范围不仅涵盖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如因环境污染导致的预期收益减少。
  • 停止侵害与排除妨碍:若污染行为仍在持续,受害人有权要求污染者立即停止侵害,并采取措施排除因污染造成的妨碍,以确保受害人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 消除危险与恢复原状:对于因污染行为给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带来的现实危险,污染者必须及时消除。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污染者还有责任将受到污染的环境恢复到污染前的状态,如修复被污染的土壤、清淤被污染的河流等。

举例:某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导致周边农田的农作物受损。即使该工厂在排污时已经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仍然需要对农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农作物减产的经济损失以及恢复农田土壤的费用。

2. 行政责任

若污染行为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污染者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具体措施包括:

  • 警告与罚款:环保部门可根据污染情节的轻重,对污染者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罚款数额依据具体的污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 责令停产整顿: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达到环保要求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 吊销许可证:若企业或个人违反环保规定且情节严重,相关部门可吊销其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许可证件,如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以限制其继续从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活动。
  • 行政拘留: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却拒不执行,或通过暗管、渗井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举例:某企业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环保部门在多次警告无果后,决定对该企业处以高额罚款,并责令其停产整顿。若该企业仍不整改,环保部门可进一步吊销其排污许可证。

3. 刑事责任

在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污染者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及的罪名主要有污染环境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存在特定情形,如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有毒物质且情节特别严重,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举例:某企业长期违规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导致周边土壤和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农作物大量减产,居民健康受到影响。该企业相关责任人因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责任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责任形式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全面制裁。如果你或他人因环境污染遭受了损害,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