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结婚的情形-邓晓莉律师|法行宝
2026-02-24 婚姻家庭

不允许结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我将结合具体法律条款和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解释:

  1. 未达到法定婚龄

    • 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男性的法定婚龄为22周岁,女性为20周岁。未达到这一年龄标准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 实际案例:若男方21周岁,女方19周岁,即使双方感情深厚,也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无法进行结婚登记。此规定是基于自然规律、人的身心发育以及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 非双方自愿

    • 法律条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干涉。
    • 实际案例:如果一方通过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迫使另一方与其结婚,这种婚姻违背了自愿原则,不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例如,甲以公开乙的隐私为要挟,迫使乙与其结婚,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若受胁迫方在婚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应在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法律条款:《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具体解释:
      • 直系血亲: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叔叔与侄女、舅舅与外甥女等。
    • 实际案例:表兄妹之间就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他们之间的婚姻是被法律禁止的,主要是为了避免遗传疾病的传递,保障后代的健康,以及维护人口质量和社会公共利益。
  4. 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

    • 法律条款:《民法典》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若一方或双方在登记结婚时已经有合法的配偶,再与他人结婚就构成重婚,这是违法的。
    • 实际案例:甲在与乙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丙去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仅不会为甲和丙办理登记手续,甲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法律说明:虽然《民法典》未具体列出哪些疾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通常指的是那些可能严重危害对方或后代健康的疾病,如某些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在结婚登记前,双方应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以确保不存在此类疾病。若疾病治愈后,经医院证明无碍,则可再行结婚。

总结与建议: 不允许结婚的情形主要包括未到法定婚龄、非双方自愿、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婚姻的合法性、稳定性,以及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婚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您在婚姻家庭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