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以下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会被记3分并罚款200元(注:部分地区罚款金额可能因地方性法规略有差异,但200元为全国普遍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例如:在高速公路上长期占用应急车道、快车道低速行驶,或未按照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如直行车道左转)。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包括未主动礼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或未减速观察路况。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例如:闯单行线、违规进入公交车道、压实线变道等。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
包括在弯道、坡道、桥梁等路段超车,或未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例如:未开启双闪灯,或未在车后50-10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即车辆逾期未年检仍上路行驶(但若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可能面临更高处罚)。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针对非营运普通车辆的年检逾期行为。
补充说明:
如有其他交通违法疑问或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案例,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