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同时申请财产报告令。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8条,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若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法院可对其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财产报告令是强制执行程序的法定配套措施,申请执行人无需单独提出申请,法院在立案后应依职权主动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程序衔接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立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若被执行人未主动申报,申请执行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强制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此时法院会再次发出《报告财产令》并明确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因此,财产报告令的启动包含“法院依职权主动责令”和“申请执行人申请后责令”两种方式,但均与强制执行程序紧密关联。
实务建议
总结: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会依职权或依申请启动财产报告程序,申请执行人无需单独提交财产报告令申请,但可通过明确请求和提供财产线索推动程序高效进行。若需进一步了解执行程序中的财产调查、查封扣押等具体操作,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