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业还有年假吗-赵宇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退休再就业是否还有年假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仍然具有享受年休假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您即将退休或已经退休但仍在就业,只要您在当年内的工作时间满足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条件,您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来说,对于即将退休的职工,您可以依法享受按照本年度退休前的工作时间折算后的休假时间。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这样,您可以根据自己在本单位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算自己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另外,如果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您休年休假的,经您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您休年休假。但是,对于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这里的日工资收入的300%是包含单位支付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的,也就是说,单位需要额外支付您200%的日工资作为未休年假的补偿。

以赵女士的案例为例,她累计工作时间已满20年,年休假天数为15天。由于其正式退休时间为年中,因此她2018年度的年休假需要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进行折算。如果单位在她退休前未安排她休当年年休假,那么单位就需要按照她的日工资收入支付额外的未休年假补偿。

综上所述,退休再就业的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仍然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单位未安排年休假,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